为加强科技园租赁房屋租金收缴管理,维护科技园的正常运营和管理秩序,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现就房屋租金催缴流程予以规范,以确保租赁房屋租金及时足额收缴。具体流程如下:
一、缴费提醒
房屋租赁合同期满前30天,科技园通过面谈、电话、微信等方式联系房屋租赁方,提醒其缴纳租金。
二、通知缴费
房屋租赁合同期满前15天,科技园再次与租赁方沟通,以书面形式向租赁方下发《缴费通知单》,明确告知逾期支付可能产生的后果,缴费通知单经租赁方签字确认后,科技园存档。
三、通知欠缴
房屋租赁合同期满3天后,科技园以书面形式向租赁方下发《欠缴通知单》,欠缴通知单经租赁方签字确认后,科技园存档。同时科技园对租赁方租用房屋停止供电。
四、催缴费用
房屋租赁合同期满10天后,科技园以书面形式向租赁方下发《催缴通知单》,催缴通知单经租赁方签字确认后,科技园存档。
五、收回房屋
房屋租赁合同期满15天后,租赁方仍未缴纳租金的,科技园给租赁方下发律师函《解除合同通知书》,解除合同通知书经租赁方签字确认后,科技园存档。同时科技园对租赁方租用房屋更换门锁、张贴封条,收回房屋使用权。
在此情况下租赁方可交齐租金继续租用,也可在交齐租金、水电费等费用前提下向科技园提出退房申请。
五、法律诉讼
房屋租赁合同期满30天后,若租赁方既不退房,也不缴纳租金,科技园有权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同时科技园视情况,会同物业、律师事务所等相关部门将所占房间中的物品予以处理,将其租赁房屋内的物品和租房押金抵扣所欠房租,由此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租赁方自行承担。
六、其他说明
科技园在送达《缴费通知单》、《欠缴通知单》、《催缴通知单》和《解除合同通知书》时,若租赁方拒签或者始终联系不上时,将文书张贴在租赁房屋门上并拍照取证,同时科技园、物业工作人员在通知单(书)上签字,视为送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