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相关二级院系、博士后科研工作站:
近日,人社部印发了《关于开展 2025年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工作站综合评估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函〔2025〕6号),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印发了《关于开展 2025年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工作站综合评估工作的通知》(黑人社函〔2025〕33号),为进一步做好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工作站综合评估工作,持续加强博士后站点建设,提高博士后工作质效,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估范围
2022年 1月 1 日前设立的 4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2个博士后科研工作站。

二、评估工作安排
(一)2月28日前,组织本单位在站和出站时间不满6个月(截至2025年3月20日)的博士后人员(名单见附件5)凭办理进站手续时使用的用户名、密码登录“中国博士后网上办公系统”,在“个人情况一在站期间成果”栏目下如实补充相关内容。
(二)3月7日前,组织本单位博士后合作导师,登录“博士后工作评估”系统(合作导师登录账号待统一分配后另行通知),在线填写博士后合作导师调查问卷。
(三)3月10日前,各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科研工作站登录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留学人员和专家服务中心(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官网首页“博士后工作评估”系统,在线填报“博士后工作评估数据”。文件与相关表格模板请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留学人员和专家服务中心(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官网首页(http://www.chinapostdoctor.org.cn)“资料下载-博士后工作评估”栏目下载有关文件和相关表格模板。
(四)3月20日前,设站单位根据日常工作情况,客观、公正地进行自我综合评价,导出本单位《博士后工作评价汇总表》(设站单位)并打印,由设站单位博士后工作负责人签字盖章后扫描上传至系统。
三、工作要求
(一)切实提高重视程度。要充分认识综合评估工作的重要意义,进一步增强紧迫感、责任感,督促博士后在系统中真实、完整地填写成果数据,严把时间节点,保证材料质量。
(二)压实责任扎实推进。各博士后流动站、工作站对照评估指标,逐项梳理基础建设、招收选拔、培养使用、科研成果产出、负向指标各项情况,确保各项评估工作程序规范严密、填报数据材料真实准确,客观准确进行自我评估。
联系人:付璐 于水英
联系电话:0459-6503952 13936703727 18945950058
东北石油大学学科建设处
2025年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