园区各企业:
请各产业中心积极组织辖区内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并按照《通知》中的要求认真审核把关企业材料,并出具推荐文件。按照《通知》要求,创新型企业和专精特新企业认定自评表和申请书一式 4份、佐证材料 2 份,纸质版报送至管委会449室(签章齐全的企业自评表和佐证材料各自单独双面胶装成册),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qyfwj230@163.com)。
国家大学科技园
2025年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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