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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庆市科学技术局关于转发《黑龙江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度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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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0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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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区、各县(区)、经开区科技管理部门,各有关单位:

2024年黑龙江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正式启动,现将黑龙江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度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的通知》(http://kjt.hlj.gov.cn/kjt/c113905/202404/c00_31724016.shtml)转发给你们。为确保我市2024年高新技术企业(以下简称“高企”)认定工作顺利开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积极组织申报

高新区、各县(区)、经开区科技、财政、税务部门要加强沟通联系和密切配合,加大对高企的培育力度,实现符合条件的企业应报尽报。同时,积极做好高企的政策培训、申报组织、审查把关等工作,提高高企申报认定质量。

二、时间安排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采取随时申报、分批受理、集中报备的方式。全年分三批进行,第一批受理截止时间为2024年6月5日;第二批受理截止时间为2024年8月5日;第三批受理截止时间为2024年9月15日。市科技局将组织专家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审核。

三、申报材料要求

高新区、各县(区)、经开区科技管理部门对辖区内企业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进行认真审核把关,形成推荐意见,并在受理截止时间前,将推荐文件和《上报企业信息汇总表》(见附件,加盖公章、一式一份),连同企业申报材料(正本,一式一份;申请书及附件加盖企业公章,专项审计报告为原件)统一报送到市科技局,电子版《上报企业信息汇总表》报送至dqskjjgxk6396050@163.com。企业须留存一份纸质申报材料备查。

四、有关要求

(一)企业须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企业自行选择符合《工作指引》规定条件的黑龙江省内中介机构据实出具专项审计或鉴证报告(需提供报告编号),提供由中介机构填报并签章的“中介机构基本情况表”(见省通知附件9)。

(二)企业应合理安排填报时间和工作进度,错峰申报,防止因网络拥堵影响申报进度或造成申报数据丢失。企业在申报过程中遇到问题可随时联系市科技局高新技术与农村科技科。

(三)对存在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中介机构、服务机构或相关组织,纳入我市高企认定服务中介机构“黑名单”,三年内不得参与高企认定相关工作,其服务企业的认定申报材料在我市不予受理。

五、联系方式

大庆市科学技术局高新技术与农村科技科

联系人:葛海龙王静

联系电话:0459-6396050

地    址:大庆市政府后楼西门4426室

大庆市科学技术局 

2024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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